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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2022年度项目的通知

来源:重大项目管理科 新日期:2022-07-20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科技部关于发布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已发布(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20718/4998.html),为更好地组织校内项目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总体要求

1.科技基础资源调查是指面向科学目标和国家战略需求开展的对自然本底数据和材料的获取、对已有数据和材料的整理与编研等科技基础性工作,具有基础性、公益性、系统性等特征;主要目标是产出权威系统的科学数据、调查报告、科技资料、图集图件等基础性成果,并实现开放共享,以推进基础学科发展、支撑科技创新活动、支撑国家宏观决策等;重点支持内容聚焦于典型、重点和特色主题,查漏补缺,区别于行业业务工作。

2.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工作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本单位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课题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作为课题负责人之一。

3.每个指南支持方向原则上立项支持1个项目。项目执行期一般为3~5年,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年限。本批项目拟安排专项经费总额约2.3亿元。

4.按照发挥资源配置最大效益的原则,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相关条件,鼓励资源调查区域所在和邻近地区优势单位承担或联合承担相关任务。

5.为更好地向科技界提供公共服务,项目组织时应注意加强与国家主体科技计划以及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等的衔接,具有详细明确的数据、资料汇交和共享计划,项目完成后所有数据要按照有关要求实行开放共享。

6.项目申报书应按格式要求填写完整,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提交。项目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二、申报资格要求

1.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专项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2.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本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本专项项目。

3.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2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4.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的资格条件,详见科技部通知。

5.请申报团队一定要注意参加单位和参加人员的参与资格和限项要求,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相关参与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三、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2年7月26日8:00至2022年8月19日17:00。

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推荐部门于2022年8月24日17: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部门公章的推荐函及推荐项目清单(纸质,一式2份)以及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申报书(纸质,一式6份),寄送至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中路3号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邮编:100862)。申报书、推荐项目清单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负责受理申报和咨询。

联系人:李笑寒、王祎(形式审查负责人)

电 话:010-58881117

传 真:010-58881168

四、校内组织工作方案

1、请相关学院、科研基地务必高度重视,尽快组织研讨,动员科研团队和学科带头人以及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人员积极准备,加强校内跨学院合作、主动与校外相关高校、研究机构和企业联合,牵头或参与申报重点专项项目。

2、请申报人(项目/课题/项目骨干/其他参加人员)认真阅读通知及指南内容,积极准备项目申报材料,明确拟牵头申报(或参与申报)的指南中的项目(任务),请登录四川大学科研管理信息系统:https://kygl.scu.edu.cn/userAction!to_login.action,进入高校科研办事大厅,点击“重大项目申报备案”-“点击进入办理界面”,选择申报计划编号为2022-17的申报计划,点击“申报计划名称”即可下载科技部通知、申报附件(包含:联合申报协议,单位信息等,其中申报书模板为系统中下载离线模板,仅供参考,申报以系统在线填报格式为准,请申报人按需下载)。申报人点击“申报”按键,按系统提示要求完成备案填报,按照填报系统提示在“流程跟踪处”打印“国家级重大项目承诺确认表(2022)”,校内参加人员(仅限我校老师)签字,涉及的二级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再扫描上传至“补充申报材料文档”处,再提交,备案完成。

3、请申报人于8月12日(星期五)中午12:00之前在四川大学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完成申报备案,并将“国家级重大项目承诺确认表(2021)”下载填写,校内参加人员签字,二级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预申报-附件处,同时务必电话联系所属专项科研院项目主管,以便后续申报手续的完成。

同时,如果是通过“四川省科技厅”推荐的项目,还需要填报“申报2022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科研院在规定时间统一报送科技厅备案后,方能推荐申报。

五、科研院专项项目主管:

张滟:85408389 13880408704jhkscu@163.com

六、没有科技部系统个人账号的老师,请先通过以下小程序注册账号,经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再登录系统查看相关信息和申报项目

科研院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