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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来源:重大项目管理科 新日期:2021-11-05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329号)已发布(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11105/4693.html),为更好地组织校内项目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要求

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的资格条件,详见科技部通知及附件申报指南。

请申报团队一定要注意参加单位和参加人员的参与资格和限项要求,避免因形式审查不通过而失去申报资格。

二、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项目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8:00至12月23日16:00。

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并附指南要求的有关附件。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项目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报送。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在受理项目预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结合磋商协调情况,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下一轮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申报单位在接到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关于进入答辩评审的通知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对进入正式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结果,结合磋商协调情况,选择立项。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各重点专项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010-68598010,zfj@cstec.org.cn。

“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010-68572160,sisticp@cstec.org.cn。

三、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合作内容和方式应符合我国及各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地区、国际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相关规定。凡开展须事先审查报批的合作活动,例如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或种质资源等,申报单位必须事先依法依规履行国内有关审查报批手续。所有必需的手续完备后,项目才可正式立项。

2、此类项目申请,需要有中方与外方,内地与香港的合作协议,这个合作协议签订需要填写“四川大学申报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科研项目审批表”(见申报附件),二级单位审批签字盖章后,提交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审核盖章后,到科研院审核盖校章。

四、校内组织工作方案

1、请相关学院、科研基地务必高度重视,尽快组织研讨,动员科研团队和学科带头人以及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人员积极准备,加强校内跨学院合作、主动与校外相关高校、研究机构和企业联合,牵头或参与申报重点专项项目。

2、请申报人(项目/子课题负责人)认真阅读通知及指南内容,积极准备项目申报材料,明确拟牵头申报(或参与申报)的指南中的项目(任务),请登录四川大学科研创新服务平台:KYGL.SCU.EDU.CN,点击“项目申报”-“重大申报列表”,选择申报计划编号为2021-028的申报计划,点击“申报计划名称”即可下载科技部通知及专项附件、申报附件(本通知附件申报书模板为系统中下载离线模板,仅供参考,申报以系统在线填报格式为准,请申报人按需下载)。申报人点击“申报”按键,按系统提示要求完成申报备案。

3、请申报人务必电话联系所属专项科研院项目主管,需要科研院项目主管在科技部系统中注册授权后,方能进行项目申报。

4、请申报人于12月10日(星期五)中午12:00之前在四川大学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完成申报备案,并将生成的“国家级重大项目承诺确认表(2021)”下载打印,所有校内参加人员(仅限我校老师)签字,所在所有二级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预申报-附件处。

同时,如果是通过“四川省科技厅”推荐的项目,请填写“申报2021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在12月15日前发送给科研院项目主管,科研院将统一报送科技厅,方能推荐申报。

五、科研院各专项项目主管: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张滟:85468389 13880408704 jhkscu@163.com

科研院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