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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主动健康和老龄化科技应对”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重大项目管理科 新日期:2021-08-24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主动健康和老龄化科技应对” 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229号)已发布(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10823/4517.html),为更好地组织校内项目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要求

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的资格条件,详见科技部通知及附件申报指南。

请申报团队一定要注意参加单位和参加人员的参与资格和限项要求,避免因形式审查不通过而失去申报资格。可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二、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项目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8:00至10月12日16:00。

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原件的电子扫描件上传。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业务咨询电话:

主动健康和老龄化科技应对”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057,010-88225093

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预)申报书。对于非定向项目,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从指南发布日到项目(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项目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科管系统统一报送。

——专业机构受理项目(预)申报。为确保合理的竞争度,对于非定向申报的单个指南方向,若申报团队数量不多于拟支持的项目数量,该指南方向不启动后续项目评审立项程序,择期重新研究发布指南。

——对于定向项目,专业机构在受理项目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

——对于非定向项目,专业机构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非定向项目申报单位在接到专业机构关于进入答辩评审的通知后,通过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

——专业机构对进入答辩评审的非定向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对于支持1~2项的指南方向,原则上只支持1项,如答辩评审结果前两位的申报项目评价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立项支持,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

四、校内组织工作方案

1、请相关学院、科研基地务必高度重视,尽快组织研讨,动员科研团队和学科带头人以及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人员积极准备,加强校内跨学院合作、主动与校外相关高校、研究机构和企业联合,牵头或参与申报重点专项项目。

2、请申报人(项目/子课题负责人)认真阅读通知及指南内容,积极准备项目申报材料,明确拟牵头申报(或参与申报)的指南中的项目(任务),请登录四川大学科研创新服务平台:KYGL.SCU.EDU.CN,点击“项目申报”-“重大申报列表”,选择申报计划编号为2021-023的申报计划,点击“申报计划名称”即可下载科技部通知及专项附件、申报附件(本通知附件申报书模板为系统中下载离线模板,仅供参考,申报以系统在线填报格式为准,请申报人按需下载)。申报人点击“申报”按键,按系统提示要求完成申报备案。

3、请申报人务必电话联系所属专项科研院项目主管,需要科研院项目主管在科技部系统中注册授权后,方能进行项目申报。

4、请申报人于9月27日(星期一)中午12:00之前在四川大学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完成申报备案,并将生成的“国家级重大项目承诺确认表(2021)”下载打印,校内参加人员(仅限我校老师)签字,所在所有二级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预申报-附件处。

同时,如果是通过“四川省科技厅”推荐的项目,请填写“申报2021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在9月27日前发送给科研院项目主管,科研院将统一报送科技厅,方能推荐申报。

五、科研院各专项项目主管:

主动健康和老龄化科技应对”重点专项

张鸿 85405016 18190829219 jhkscu@163.com

科研院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