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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的通知

来源:重大项目管理科 新日期:2021-03-30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76号)已发布(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10330/4237.html),为更好地组织校内项目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要求

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的资格条件,详见科技部通知及附件申报指南。

请申报团队一定要注意参加单位和参加人员的参与资格和限项要求,避免因形式审查不通过而失去申报资格。

二、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项目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1年4月1日8:00至2021年5月21日16:00。

试行无纸化申请。

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从指南发布日到项目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项目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1)“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010-68598010,zfj@cstec.org.cn。

(2)“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010-68572160,sisticp@cstec.org.cn。

三、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合作应遵守国际国内法律法规、科技安全和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1)涉及生物医药的研究,应在申报前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http://www.gov.cn/xinwen/2020-10/18/content_5552108.htm),并严格遵守。

(2)涉及生物医药的研究,相关单位及科研人员须遵守生物安全及伦理相关法规。相关单位应建立资质合格的伦理审查委员会,对科研活动加强审查和监管;科研人员应自觉接受伦理审查和监管。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应遵守《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等规定。

(3)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护、利用及国际合作(包括信息数据合作)的研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申报书中涉及的内容应符合人类遗传资源条例,保障人遗许可审查顺利。

(4)涉及生物技术的研究,应遵守《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涉及病原微生物的研究须遵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

(5)涉及种质资源合作的研究,应遵守《种子法》和《林木种质资源管理办法》等,向境外提供种质资源,或者与境外机构、个人合作研究种质资源的,应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涉及转基因的研究,应遵守《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6)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研究,应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2、此类项目申请,需要有中方与外方,内地与香港的合作协议,这个合作协议签订需要填写“四川大学申报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科研项目审批表”(见申报附件),二级单位审批签字盖章后,提交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审核盖章后,到科研院审核盖校章。

四、校内组织工作方案

1、请相关学院、科研基地务必高度重视,尽快组织研讨,动员科研团队和学科带头人以及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人员积极准备,加强校内跨学院合作、主动与校外相关高校、研究机构和企业联合,牵头或参与申报重点专项项目。

2、请申报人(项目/课题/子课题负责人)认真阅读通知及指南内容,积极准备项目申报材料,明确拟牵头申报(或参与申报)的指南中的项目(任务),请登录四川大学科研创新服务平台:KYGL.SCU.EDU.CN,点击“项目申报”-“重大申报列表”,选择申报计划编号为2021-009的申报计划,点击“申报计划名称”即可下载科技部通知及专项附件、申报附件(本通知附件申报书模板为系统中下载离线模板,仅供参考,申报以系统在线填报格式为准,请申报人按需下载)。申报人点击“申报”按键,按系统提示要求完成申报备案。

3、请申报人于4月26日(星期一)中午12:00之前在四川大学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完成申报备案,并将“国家级重大项目承诺确认表(2021)”下载填写,校内参加人员签字,二级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预申报-附件处,同时务必电话联系所属专项科研院项目主管,以便后续申报手续的完成。

五、科研院各专项项目主管: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张滟:85468389 13880408704 jhkscu@163.com

科研院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