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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技部关于征集2016年度内地与澳门联合资助研发项目建议的通知》

来源:重大项目管理科 新日期:2015-12-04 点击量:

校内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关于征集2016年度内地与澳门联合资助研发项目建议的通知》,已在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5/201512/t20151203_122615.htm)请仔细阅读申报通知及申报指南,按要求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与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关于开展联合资助研发项目的协议》,现征集2016年度内地与澳门联合资助研发项目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6年拟支持的重点领域与重点方向

    根据两地科技合作委员会达成的共识,2016年度项目建议征集将针对两地科技的优势和特点,结合澳门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重点支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科学等涉及两地民生发展的合作领域,产业部门参与的项目优先。

相关要求:

  (1)内地与澳门相关主管部门各自发布征集通知,双方合作单位应分别向各自征集部门提交项目建议,单方提交的项目建议无效。

 (2)双方建议书的项目名称、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执行年限等信息必须一致。

(3)内地项目建议单位应就该项目已经与澳门合作伙伴有了一定的合作基础。双方合作团队均需具备一定的技术优势,并且明确双方的分工。

(4)合作双方已经签署合作协议或意向书,其中必须包括知识产权专门条款。

(5)优先支持有港、澳、台地区的科研机构共同参与的研发项目。同等条件下,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提交的项目建议优先。

     (6) 内地对于每个获资助的合作项目的资助上限为100万元人民币(约合130万澳门元),分期拨付。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3年。

   (7)如有需要申请的项目负责人请与科研院张滟老师联系(028-85468389 jhkscu@163.com),提供项目题目,并获得授权,然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统一填报。网络填报的受理时间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0日(技术咨询电话:010-88659000)。

科技厅国合处要求2015年12月20日前必须提交。网上提交以后,将项目建议基本信息表、项目建议书(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纸质,一式5份。)交到科研院330室

张滟老师处盖章后报送四川省科技厅。

科研院联系人:  张滟 028-85468389  jhkscu@163.com

附件材料请到科技部原网址下载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5/201512/t20151203_12261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