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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关于征集2016年度中国与白俄罗斯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的通知

来源:重大项目管理科 新日期:2016-01-08 点击量:

校内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关于征集2016年度中国与白俄罗斯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的通知》,已在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6/201601/t20160107_123374.htm)请仔细阅读申报通知及申报指南,按要求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白俄罗斯共和国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白俄罗斯共和国关于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白俄罗斯共和国关于进一步发展和深化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中白政府间科技合作委员会第十一届例会议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与白俄罗斯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在智能物流监控技术领域开展合作的议定书》等政府间和部门间科技合作协议,为提升中白科技合作水平,推动双方在科技领域开展务实大项目合作,现征集2016年度与白俄罗斯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前述政府间和部门间科技合作协议以及双方政府共识,确定2016年拟支持的重点领域和经费额度如下:

电子与通信技术(重点支持电子技术、微电子技术、通信技术、光电子学与激光技术等);材料科学(重点支持新材料、纳米材料、金属加工技术等);机械工程(重点支持机械制造等);能源科学技术(重点支持新能源等);交通运输工程(重点支持道路工程等);冶金工程技术(重点支持粉末冶金等);生物技术;化学工程;农业技术。

相关要求:

  (1)中外方项目建议提交单位需分别向中外方政府部门提交同一项目建议书,单方提交无效。中白政府间科技合作委员会历届例会所确定的政府间科技项目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中外双方合作单位应签署协议或意向书等项目合作文件。双方参与单位应明确在合作研发中的贡献和分工。合作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或意向书,其中必须包括知识产权专门条款。否则,双方须另行签署专门的知识产权协议。对项目建议研究立项时将优先考虑外方合作单位提供书面出资证明或出资承诺的项目。

    (3)申报单位的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推荐主体申报一次。

  (4) 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拟支持15-20个项目。实施期限为2-3年。

   (5)如有需要申请的项目负责人请与科研院张滟老师联系(028-85468389 jhkscu@163.com),提供项目题目,并获得授权,然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统一填报。网络填报的受理时间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2月29日(技术咨询电话:010-88659000)。科技厅国合处要求2016年2月26日前必须提交。网上提交以后,将项目建议基本信息表、项目建议书(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纸质,一式5份。)交到科研院330室张滟老师处盖章后报送四川省科技厅。

科研院联系人:  张滟 028-85468389  jhkscu@163.com

附件材料请到科技部原网址下载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6/201601/t20160107_12337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