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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四川)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来源:基金项目管理科 新日期:2022-03-11 点击量: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的组织申报工作,四川省科学技术厅近日下发了《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四川)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附件1),现将征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区域联合基金旨在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吸引和集聚全国优势科研力量,围绕四川经济、社会、科技发展中的重大需求,聚焦关键领域中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促进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交叉融合创新,推动产出重大原创成果,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

区域联合基金项目一般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持项目”形式予以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项目类型共同限项申请。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资助期限4年。

二、指南领域方向

重点围绕环境与生态(可适当包含生物与农业领域相关研究方向)、新材料与先进制造(可适当包含能源与化工领域相关研究方向)、现代交通与航空航天、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等5个领域进行征集。2023年度,四川省拟报送基金委的指南研究方向为49条。

三、指南研究方向有关要求

1.科学性。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产业发展紧迫需求中的共性问题;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特色鲜明、具备创新性;体现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避免出现“开发”等词汇。

2.规范性。应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文字表述简明扼要、高度凝练,每条研究方向原则上不超过50字;应避免出现语句不通顺、字词重复、丢字错字等问题。

3.包容性。不应有明显限制性要素,原则上不体现“四川省”的名称,避免出现“量体裁衣”“对号入座”的现象;应保证足够的申请团队,避免出现指向性过于明显和竞争性不够等问题。

4.安全性。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防范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风险(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

5.明确代码。每条指南研究方向只能涉及一个科学部,并明确至少一个二级学科代码。

指南建议内容不能与近年来国家和我省已发布指南或已支持科研项目的内容重复。鼓励依托单位与具有较强研究实力和较好研究条件的省内外科研力量开展合作研究。

四、指南建议人要求

1.指南建议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指南建议人一般应具有牵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国家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经历。

3.按照基金委对项目申请人的限项要求,指南建议人在2023年度区域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时符合“申请和正在承担项目数量合计限为2项”的限项申报要求。

五、推荐指标及要求

(一)本次指南的征集采取限项推荐的方式进行,根据科技厅要求,我校可新推荐不超过30项(含国家重点实验室4项,限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另每个天府实验室可通过依托单位报1项。按照学校2020制定下发的《区域创新联合基金指南建议推荐规则》,校内各二级单位和国家级科研机构可遴选推荐指南建议,每个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项,同时根据上一年度项目申请获准情况,部分二级单位推荐指标有所调整(具体限项推荐安排见附件2)。

(二)请各单位遵循“谁推荐、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结合自身优势科研领域,认真组织论证并填写《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四川)指南建议表》(附件3)切实提高指南建议质量。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择优遴选,公示后统一报省科技厅。

(三)根据省科技厅要求,每个指南建议须设置指导专家,指导专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原则上具有牵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或更高层次项目的经历;

3.每年度只能作为1~2项指南建议的指导专家;

4.指南建议人不能作为同年度指南建议的指导专家;

5.连续2年指导的指南建议未正式入选,暂停1年指导专家资格;

6.鼓励两院院士,****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作为指导专家;

7.指导专家应在推荐的指南建议表上亲笔签名,并对指南编制、项目申报、会议答辩等实行全程跟踪指导;

8.项目指南经专家评审进入正式推荐后,指导专家应负责指导指南建议人根据专家建议对指南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六、报送要求

各单位报送材料时,请提供《指南建议表》一式三份(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的指南建议汇总清单一份(附件4)。指南建议由二级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院,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指南建议。请于2022年3月29日17:00前将纸质版指南建议报送至科研院,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院邮箱,二者缺一不可,若缺其一,则视为无效申请。

联系人:周小丁,田晟辰

联系电话:85401949,85403107

Email:799975972@qq.com(邮件请统一命名:学院+2023年度区域联合基金申报指南建议)

附件:

附件1.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四川)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附件2. 2023年度指南建议限项推荐安排表(二级单位)

附件3.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四川)指南建议表

附件4.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四川)指南建议汇总清单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