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科学基金资助管理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2021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2年度项目申请书的提交截止时间要求
(一)1月15日以后,基金委ISIS系统开通网上申请;
(二)申请书学校交叉审查时间初步定于3月13日在科研院进行;
(三)申请人根据各学院的具体时间要求,将初步形式审查后的正式纸质材料原件(一式一份)报送科研秘书,3月13日早上7:00科研院关闭申报系统;
(四)3月15日早上,由科研秘书汇总学院申请书及项目申报清单统一报送科研院。学校将统一组织申请书形式审查;
(五)所有类型项目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大批量生成供申请人下载打印的PDF版本申请书需要一定处理时间,请申请人留出时间余量。
二、项目结题报告的提交截止时间要求
(一)财务决算:2022年1月16日前,负责人务必先到财务部门办好决算经费表的审核并加盖“留底备查”章,一经盖章后不得修改(放假期间财务部门值班人员少,不方便办理结题审核,决算表模板见附件1);
(二)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以财务部门审核过的决算表(留底备查版本)为依据填报结题报告,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
(三)项目负责人在学院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将电子版提交学院审核,学院于2022年2月19日前统一提交至学校系统审核。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切勿提前打印★★★),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纸质材料(原件一式两份)由本学院科研秘书收齐后统一盖章并报送至科研院,怒不接待个人直接报送。
(四)注意事项:
1.各项目的直接经费结余不应超50%;同时,对于结题时资金结余50%以上的项目,按照基金委的统一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做出详细的情况说明,且各学院应认真审核是否合理,对无充分理由导致结余资金过多的项目学校将不予提交结题。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3.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output.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4.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在全部或部分受科学基金资助论文发表时,将经同行评议后录用的最终审定稿存储到信息系统,不晚于发表后12个月开放获取;如果论文是开放出版的,或出版社允许存储最终出版PDF版的,应存储论文出版的PDF版本。
5.自2021年起,结题项目需先通过信息系统提交电子版结题材料,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再报送纸质版结题材料。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基金委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6.二级单位注意事项:自2021年起,二级单位需先通过ISIS系统审核电子版结题材料,未审核的材料学校将不予审核通过。二级单位重点审核经费结余率、结余经费超过50%项目提交的说明是否合理、论文标注是否规范等。各二级单位请于2022年2月19日之前将所有结题材料审核完毕并在ISIS系统中提交,若由于逾期审核而影响结题,请二级单位自行负责。
三、项目进展报告
(一)项目进展报告提交截止时间要求。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项目进展报告);各学院通过信息系统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不符合填报要求的,由科研秘书退回修改。项目负责人务必在2022年1月12日之前完成填写并提交,科研秘书在2022年1月13日之前完成审核(含修改的审核时间),科研院2022年1月14日网上逐项确认。基金委对未按规定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材料接收
(一)申报材料: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至科研院339。
联系人:周小丁,联系电话:85401949
(二)结题材料: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至科研院345。
联系人:侯倩倩、姚瑞娟,联系电话:85407336
恕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的材料。
五、其他注意事项
结题/成果报告等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
原文链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274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