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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填报2021年度集中审批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来源:综合办 新日期:2021-10-19 点击量:

校内各二级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相关要求,修订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模板。现将2021年度集中审批项目《计划书》填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计划书》模板

根据不同类型项目预算管理方式的不同,新修订的《计划书》模板分为预算制和包干制两种。2021年度集中审批项目中,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和NSAF联合基金项目实行预算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包干制。《计划书》模板已嵌入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中。

二、关于《计划书》等材料填写和报送

项目负责人和各二级单位应及时提交电子版《计划书》、报送纸质版《计划书》和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具体程序和要求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事项

1. 项目负责人请尽快登录信息系统,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并按要求在线填写《计划书》。

2.在线填写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生成电子版《计划书》PDF文件,通过信息系统提交至依托单位审核。

3.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对依托单位提交的《计划书》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自然科学基金委将退回至项目负责人并告知原因;项目负责人修改《计划书》相关内容后再提交至依托单位。

4. 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者,项目负责人应下载电子版《计划书》PDF文件并打印(一式两份,双面打印),且将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订在其中一份计划书之后。在项目负责人承诺栏签字后,将纸质材料提交至科研秘书处。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版《计划书》与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的电子版《计划书》一致。

(二)二级单位事项

各二级单位收齐本单位计划书后,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办理盖章手续并报送至科研院345室,怒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

三、时间节点安排

1.2021年10月21日16点:提交电子版计划书的截止时间;

2.2021年10月28日16点:提交修改后电子版计划书的截止时间;

3.2021年11月1日16点:报送纸质版计划书(其中一份包含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的截止时间。

4.2021年11月23日16点:报送修改后的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的截止时间。

四、其他注意事项

1.逾期不报《计划书》或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且未说明理由,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未按要求修改电子版《计划书》和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或逾期提交纸质版《计划书》和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者,将视情况给予暂缓拨付经费等处理。

2. 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如对《计划书》和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退回原因有疑问,可向相关科学部咨询。

五、联系方式

各学部联系方式:可在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机构概况-机构设置栏目查询。

科研院联系电话:85407439、85407336;

科研院依托单位审核联系电话:85401949

科研院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