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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十四五”第一批重大项目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的通告

来源:基金项目管理科 新日期:2021-08-06 点击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按照新时期科学基金深化改革总体部署,根据“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的优先发展领域,经广泛征求科学家和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利用各级专家咨询委员会、双清论坛等开展深入研讨和科学问题凝练,形成了“十四五”第一批9个科学部78个重大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1561.htm),指南内容见附件。请申请人及依托学院按重大项目指南中所述的要求和注意事项提出申请。

一、 申请人注意事项

1.定位、申请条件和要求、限项申请规定、申请注意事项等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址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1561.htm

2.特别提示:1)申请书的资助类别选择“重大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项目申请书”或“课题申请书”,附注说明选择相关的重大项目名称,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部分重大项目有具体要求的,按照相关重大项目指南要求填写)。

2)重大项目实行成本补偿的资助方式,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对建议资助项目进行资金预算专项评审。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等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

3.请申请人务必于决定申报时联系学院科研秘书,以便向学院和学校汇报并对拟申报项目进行跟踪和服务。

4.为保证申请书符合形式审查要求, 在基金委规定提交截止时间前5个工作日,进入ISIS

系统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并及时联系所在学院科研秘书进行审查。申请人根据审查意见修改、提交后请立即通知本学院科研秘书在ISIS系统提交申请书。

二、依托学院注意事项

1.依托学院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编制项目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科研秘书负责提交主管院长签字的申请承诺书。

2.学院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3天(2021年9月7日16时)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及时通知科研院基金科项目主管审核(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附件:按下ctrl键单击可以查阅

1.数理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

2.化学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

3.生命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

4.地球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

5.工程与材料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

6.信息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

7.管理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

8.医学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

9.交叉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

科研院基金科联系人:周老师/朱老师

联系电话:85401949/85403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