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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德科学中心新型冠状病毒中德合作研究应急专项项目指南

来源:基金项目管理科 新日期:2020-05-20 点击量: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简称新冠肺炎)疫情已成为世界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全球生命健康安全和经济社会秩序的重大危机。新冠疫情是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需要国际科研界携手应对,联合攻关。中德科学中心作为资助中德双边科技合作的重要平台,高度重视中德联合抗疫科研合作交流工作,特设立新型冠状病毒中德合作研究应急专项项目,以支持中德两国科学家开展抗击新冠病毒相关科学合作交流和研究活动。

(一)资助领域

1. Novel coronavirus structures, functions, key targets of infection and its evolution study;

2. The natural history of the virus, its transmission and diagnosis;

3. Animal and environmental research on the origin of the virus, including management measures at the human-animal interface;

4. Clinical characterization and management of disease caused by the virus;

5. Infec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including best ways to protect health care workers;

6. Ethical considerations for research in connection with the afore-mentioned themes

(二)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1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为2020年10月1日到2021年9月30日。

(三)资助强度

中德双方总经费不超过15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的欧元)/项。

(四)其它详细信息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页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77836.htm

(五)学校申报该类项目的注意事项:

1、基金委非集中项目受理期间发布的申请项目指南,请申请人一定要认真阅读项目指南要求。科研院要求项目申请人在基金委项目提交截止时间前3天进入ISIS系统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如遇周末请在周末前三天。科研院要求提前三天的目的是为了进行项目的形式审查,避免申请项目被初筛。

2、提交后由本单位科研秘书核实纸质版与电子版的一致性、申请人基本信息并进行形式审查。

3、在基金委规定的项目提交截止日期前2天,科研秘书在申报承诺书上签字后和申请书一起交到基金科。

     4、科研院汇总全校的申报材料后,需进行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审核,统一制作依托单位科研承诺函和项目,请在规定的时候内提交至基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