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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欧盟委员会“中欧人才项目”指南

来源:基金项目管理科 新日期:2018-02-14 点击量: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双边合作协议,2018年双方共同资助“中欧人才项目”,着眼未来合作,面向国际人才培养。

一、 项目说明

1. 合作内容:本项目支持中国研究人员加入已获得欧洲研究理事会(ERC)资助的欧盟项目团队进行六至十二个月的研究访问(同意接收中国研究人员的项目清单见附件1,有意向申请本项目的中方申请人可与欧洲处联系索取欧方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见后文)。

2. 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为每项不超过3万元人民币,仅限经费预算表格中的第9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栏,无间接费用,主要用于中国研究人员访欧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中国研究人员赴欧期间的日常生活费用与研究经费由欧盟项目团队支付。

3. 项目执行期:2018年9月至2020年2月,申请人最迟应于2019年2月赴欧盟开展研究访问。

二、详细信息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页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72791.htm

三、学校申请提交该类项目的注意事项:

1、请相关单位及时通知并组织老师申报。

2、基金委非集中项目受理期间发布的申请项目指南,请申请人一定要认真阅读项目指南要求。科研院要求项目申请人在基金委项目提交截止时间前1天进入ISIS系统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如遇周末请在周末前1天。科研院要求提前目的是为了有时间进行项目的形式审查,避免申请项目被初筛。

3、提交后由本单位科研秘书核实纸质版与电子版的一致性、申请人基本信息并进行形式审查。

4、在基金委规定的项目提交截止日期前1天,科研秘书在申报承诺书上签字后和申请书一起交到基金科。

5、科研院汇总全校的申报材料后,需进行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审核,并打印申报项目汇总表和公函,然后才能最后点击提交审核过的电子版申请书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