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比利时弗兰德研究基金会(FWO)的科技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每年共同资助中比研究人员之间的合作交流项目。
1. 资助领域:无领域限制。
2. 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为每项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直接经费。
3. 资助内容:人员交流互访所需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根据双方协议,交流经费按“接待方”原则进行资助,即双方负责资助本国科学家为开展双边交流所需的出访国际旅费,以及接待对方国科学家来华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
4. 项目执行期:2年(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详细信息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7/info5163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