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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瑞典研究理事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来源:基金项目管理科 新日期:2016-07-15 点击量:

   一、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瑞典研究理事会(VR)的双边合作协议,双方将在2016年共同资助中国与瑞典科研人员之间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开展的合作交流(含小型双边研讨会)项目。详细信息见基金委网页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7/info52553.htm

  二、学校申报该类项目的注意事项:

1、请相关单位及时通知并组织老师申报

2、申请人在9月15日前进入ISIS系统提交电子版申请书。

3、提交后由本单位科研秘书核实纸质版与电子版的一致性、个人基本信息并进行形式审查。

4、在9月16日前,科研秘书在申报承诺书上签字后和申请书一起交到基金科。

5、学校汇总全校申报材料并准备申报汇总材料。在基金委规定时间前通过ISIS系统审核通过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