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青海省人民政府共同设立“柴达木盐湖化工科学研究联合基金”(以下简称盐湖联合基金),旨在充分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用于资助解决制约青海柴达木盆地盐湖资源综合利用开发的基础性科研瓶颈问题,提升青海省盐湖资源综合利用的科技创新水平和能力,促使青海省丰富的盐湖资源优势有效转化为经济优势和科技优势,使青海盐湖资源开发利用继续保持全国领先的优势,并引领中国盐湖资源产业的发展,促进青海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资助领域等详细信息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222/info52825.htm
二、学校申请提交该类项目的注意事项:
1、请相关单位及时通知并组织老师申报。
2、基金委非集中项目受理期间发布的申请项目指南,请申请人一定要认真阅读项目指南要求。科研院要求项目申请人在基金委项目提交截止时间前3天进入ISIS系统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如遇周末请在周末前三天。科研院要求提前三天的目的是为了有时间进行项目的形式审查,避免申请项目被初筛。
3、提交后由本单位科研秘书核实纸质版与电子版的一致性、申请人基本信息并进行形式审查。
4、在基金委规定的项目提交截止日期前2天,科研秘书在申报承诺书上签字后和申请书一起交到基金科。
5、科研院汇总全校的申报材料后,需进行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审核,并打印申报项目汇总表和公函,然后才能最后点击提交审核过的电子版申请书提交.
科研院 基金科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