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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联合基金2016年度项目指南

来源:基金科 新日期:2016-09-05 点击量: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联合基金(以下简称石油化工联合基金(B类))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目的是紧密结合我国石油石化领域战略发展面临的若干重大技术难题和关键科学理论问题,开展基础性、前瞻性和创新性研究,促进协同创新,培养石油石化科技人才,进一步提升我国石油石化工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石油化工联合基金(B类)作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组成部分,其申请、评审、管理和资金使用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资助领域等详细信息见基金委网址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222/info52829.htm

   二、 学校申请提交该类项目的注意事项:

1、请相关单位及时通知并组织老师申报。

2、基金委非集中项目受理期间发布的申请项目指南,请申请人一定要认真阅读项目指南要求。科研院要求项目申请人在基金委项目提交截止时间前3天进入ISIS系统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如遇周末请在周末前三天。科研院要求提前三天的目的是为了有时间进行项目的形式审查,避免申请项目被初筛。

3、提交后由本单位科研秘书核实纸质版与电子版的一致性、申请人基本信息并进行形式审查。

4、在基金委规定的项目提交截止日期前2天,科研秘书在申报承诺书上签字后和申请书一起交到基金科。

5、科研院汇总全校的申报材料后,需进行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审核,并打印申报项目汇总表和公函,然后才能最后点击提交审核过的电子版申请书提交.

科研院 基金委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