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科技强国,进一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对科学基金的工作定位以及“聚焦前沿、突出交叉”的要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从2016年开始试点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简称基础科学中心项目)。信息科学部为做好2017年度“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的推荐工作,特发此公告。
一、定位与实施原则
(一)定位
基础科学中心项目旨在集中和整合国内优势科研资源,瞄准国际科学前沿,超前部署,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制的优势和特色,依靠高水平学术带头人,吸引和凝聚国内外优秀科技人才,着力推动学科深度交叉融合,相对长期稳定地支持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和探索,致力科学前沿突破,产出一批国际领先水平的原创成果,抢占国际科学发展的制高点,形成若干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学术高地。
(二)实施原则
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的实施遵循“原创导向、交叉融合、开放合作、稳定支持、动态调整”的原则。
1.原创导向原则 强调原创价值导向,鼓励十年磨一剑的潜心研究,孕育多元化的创新思想,营造竞争合作、攻坚克难、宽容失败、包容多元的原创氛围。
2.交叉融合原则 打破学科壁垒,强化学科深度交叉融合,聚集多学科优势团队,开展深入系统的跨学科、跨领域的交叉融合研究。
3.开放合作原则 拓展国际视野,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吸引国内外高水平科学家,特别是优秀青年学者前来工作,冲击国际科学前沿。
4.稳定支持原则 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设定资助期限最长为10年,给予相对稳定和较高强度资助。
5.动态调整原则 控制总体规模,实行延续支持与退出相结合的机制。在实施5年后进行评估,根据实施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延续支持。
二、资助规模与资助周期强度
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的资助期限为10年,资助周期采取5+5模式。在实施期满5年时,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估,决定是否给予第二个5年的延续支持。根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求,5年资助经费为1-2亿。
三、详细信息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66163.htm
四、学校申请提交该类项目的注意事项:
1)请相关单位及时通知并组织老师申报。
2)基金委非集中项目受理期间发布的申请项目指南,请申请人一定要认真阅读项目指南要求。科研院要求项目申请人在基金委项目提交截止时间前1天进入ISIS系统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如遇周末请在周末前1天。科研院要求提前目的是为了有时间进行项目的形式审查,避免申请项目被初筛。
3)提交后由本单位科研秘书核实纸质版与电子版的一致性、申请人基本信息并进行形式审查。
4)在基金委规定的项目提交截止日期前1天,科研秘书在申报承诺书上签字后和申请书一起交到基金科。
5)科研院汇总全校的申报材料后,需进行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审核,并打印申报项目汇总表和公函,然后才能最后点击提交审核过的电子版申请书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