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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学术振兴会合作与交流项目指南

来源:基金项目管理科 新日期:2017-06-19 点击量: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日本学术振兴会(JSPS)的双边合作协议,双方每年共同资助合作与交流项目,包括合作交流项目和双边学术研讨会。经双方协商,2018年度将共同资助合作项目14项,其中合作交流项目10项,双边研讨会4个(其中2个在中国举办,2个在日本举办)。

一、项目说明

对于获准立项的合作交流项目,NSFC将向中方申请人提供中方科学家访问日本的双程机票费和接待日方科学家访华的生活费和城市间交通费;JSPS将向日方申请人提供日方科学家访问中国的双程机票费和接待中方科学家访日的生活费和城市间交通费。每年每方的交流量不超过60人天。NSFC向每个项目的中方申请人提供20万元人民币的专项经费资助,用于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中方申请人应据此与日方合作伙伴共同商定互访交流计划。合作交流项目的期限为2年9个月,从2018年4月至2020年12月。

对于获准立项的双边研讨会项目,会议地点所在国的机构(NSFC或JSPS)将向申请人提供参会中、日双方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和举办会议的相关费用,包括场地租用、会议材料印制等。参加双边研讨会科学家的国际旅费将由派出国机构(NSFC或JSPS)提供。

    二、申报详细信息见基金委网页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68674.htm

    三、学校申请提交该类项目的注意事项

1、请相关单位及时通知并组织老师申报。

2、基金委非集中项目受理期间发布的申请项目指南,请申请人一定要认真阅读项目指南要求。科研院要求项目申请人在基金委项目提交截止时间前1天进入ISIS系统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如遇周末请在周末前1天。科研院要求提前目的是为了有时间进行项目的形式审查,避免申请项目被初筛。

3、提交后由本单位科研秘书核实纸质版与电子版的一致性、申请人基本信息并进行形式审查。

4、在基金委规定的项目提交截止日期前1天,科研秘书在申报承诺书上签字后和申请书一起交到基金科。

5、科研院汇总全校的申报材料后,需进行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审核,并打印申报项目汇总表和公函,然后才能最后点击提交审核过的电子版申请书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