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说明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NRF)于1992年1月23日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每年共同资助合作与交流项目。在此基础上,双方在2014年7月2日召开的中韩基础科学联委会第18次会议上达成共识,自2014年起共同资助两国科学家开展合作研究,解决两国面临的共同问题并推动两国科技发展。
二、2016年项目征集说明
(一)资助领域及说明
1. 经双方协商,2017年度NSFC-NRF(中韩)合作研究项目的合作领域为“光催化剂研究的新策略(Mechanistic Approach on Photocatalysts)”,申请代码为:B01、B03、B07。
中方申请人请根据上述合作领域选择一项申请代码填写,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年限
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2017年批准立项的项目执行期为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三)资助经费及说明
2017年资助的合作研究项目数为2个左右,NSFC对每个项目提供200万元人民币(含)以内的经费资助(直接费用),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合作交流经费等。NRF向韩国科学家提供相应的资助经费。
三、其它申请详细信息见基金委网页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68790.htm
四、学校申请提交该类项目的注意事项
(一)请相关单位及时通知并组织老师申报。
(二)基金委非集中项目受理期间发布的申请项目指南,请申请人一定要认真阅读项目指南要求。科研院要求项目申请人在基金委项目提交截止时间前3天进入ISIS系统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如遇周末请在周末前三天,如遇学校放假,请注意校办只有周二和周四可以盖章。科研院要求提前三天的目的是为了有时间进行项目的形式审查,避免申请项目被初筛。
(三)提交后由本单位科研秘书核实纸质版与电子版的一致性、申请人基本信息并进行形式审查。
(四)在基金委规定的项目提交截止日期前2天,科研秘书在申报承诺书上签字后和申请书一起交到基金科。
(五)科研院汇总全校的申报材料后,需进行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审核,并打印申报项目汇总表和公函,然后才能最后点击提交审核过的电子版申请书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