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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征集指南

来源:基金项目管理科 新日期:2017-06-22 点击量:

    一、项目说明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NRF)于1992年1月23日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每年共同资助合作与交流项目。在此基础上,双方在2014年7月2日召开的中韩基础科学联委会第18次会议上达成共识,自2014年起共同资助两国科学家开展合作研究,解决两国面临的共同问题并推动两国科技发展。

二、2016年项目征集说明

(一)资助领域及说明

1. 经双方协商,2017年度NSFC-NRF(中韩)合作研究项目的合作领域为“光催化剂研究的新策略(Mechanistic Approach on Photocatalysts)”,申请代码为:B01、B03、B07。

中方申请人请根据上述合作领域选择一项申请代码填写,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年限

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2017年批准立项的项目执行期为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三)资助经费及说明

2017年资助的合作研究项目数为2个左右,NSFC对每个项目提供200万元人民币(含)以内的经费资助(直接费用),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合作交流经费等。NRF向韩国科学家提供相应的资助经费。

     三、其它申请详细信息见基金委网页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68790.htm

     四、学校申请提交该类项目的注意事项

(一)请相关单位及时通知并组织老师申报。

(二)基金委非集中项目受理期间发布的申请项目指南,请申请人一定要认真阅读项目指南要求。科研院要求项目申请人在基金委项目提交截止时间前3天进入ISIS系统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如遇周末请在周末前三天,如遇学校放假,请注意校办只有周二和周四可以盖章。科研院要求提前三天的目的是为了有时间进行项目的形式审查,避免申请项目被初筛。

(三)提交后由本单位科研秘书核实纸质版与电子版的一致性、申请人基本信息并进行形式审查。

(四)在基金委规定的项目提交截止日期前2天,科研秘书在申报承诺书上签字后和申请书一起交到基金科。

(五)科研院汇总全校的申报材料后,需进行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审核,并打印申报项目汇总表和公函,然后才能最后点击提交审核过的电子版申请书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