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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科技成果转化做法被国家部委列为典型经验推广

来源:科技合作和技术转移部 新日期:2020-05-15 点击量:

近日,中国科技评估与成果管理研究会、国家科技评估中心和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共同发布了《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19年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报告中,四川大学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确权改革,“科学确权,早期分割,权益共享,责任共担”的确权模式被列为“完善激励机制,激发成果转化热情”的典型做法进行推广。同时,报告还公布了2018年各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合同金额情况,我校表现突出。

2018年部分高校以技术转让(包括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方式转移转化科技成果合同金额情况

2018年部分高校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3种方式转化科技成果合同金额情况

2018年部分高校奖励个人现金和股份总金额情况

此外,教育部科技司近期发布了《关于印发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典型经验的通知》,四川大学在积极探索新机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流程、职称评聘、兼职兼薪与离岗创业等方面的机制做法被列为典型经验向全国推广。

近年来,学校积极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新机制,在全国高校率先出台《四川大学科技成果转化行动计划(试行)》(“川大22条”),以科技成果“三权改革”为突破口,大胆探索职务科技成果确权改革,结合综合性高校学科特点,学校创新性地提出了分割确权的评价方法,构建了科技成果产权管理机制、风险防控机制、评估评价机制,在科技成果作价投资、评估机构选聘、科研人员领办创办企业等方面,建立了完备的内控流程及操作细则。政策实施以来,已分割确权的知识产权近100项,作价金额6亿多元,领办或创办科技企业30余家;近三年技术转让、许可、作价投资入股总计12.4亿元。作为“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第一批试点,学校被四川省委列为重大改革试点联系单位,充分发挥了试点单位的制度创新价值,为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提供了“川大经验”。2020年2月,中央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全试点实施方案》,在全国进行试点。

我校积极创新校地合作模式,结合学校优势,与政府共建一支校地战略合作专项资金、一个创新研发平台、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及一支高水平专职研发转化队伍。截至目前,学校已与四川省内8个市州设立“校地合作专项资金”,资金总规模达到6亿元,通过专项资金的设立,引导和支持科研团队面向地方和产业需求进行科技研发,有效解决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遇到的问题,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已实施的校市合作已联合研发项目320余项,带动投资约80亿元,新增产值约40亿元,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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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oe.gov.cn/s78/A16/s8213/A16_gggs/202004/t20200417_4442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