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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基金项目管理科 新日期:2020-03-03 点击量:

校内相关学院: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http://fgw.sc.gov.cn/sfgw/cxdt/2020/3/2/e277c41dedbd42a8be2064ca2a6ec0d0.shtml)已发布,为了做好校内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围绕构建四川省“5+1”现代工业体系、“10+3”现代农业体系、“4+6”现代服务业体系,加快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突出集成电路、新型显示、5G、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航空与燃机、轨道交通、智能汽车、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重点领域,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关键工艺试验研究、重大装备样机和关键部件研制,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快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强化对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综合实力应在申报行业领域内处于省内领先地位,原则上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研发项目或标准制定。

(二)申报单位具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待工程化开发的重大科技成果,具备省内一流水平的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拥有一定规模的高层次人才队伍。

(三)申报单位具有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技术转移和扩散、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形成良性循环的自我发展能力,建立完善的人才激励、知识产权管理和产学研用长效合作机制。

(四)申报单位现有研发场所不少于1500平方米,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1000万元,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拥有所属产业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主持或参与行业标准、行业规范制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动植物新品种、国家新药证书等)不低于5项,与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设单位签订产学研用合作协议不低于2

(五)申报单位应为四川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鼓励以企业为主体申报建设。原则上一个法人实体限申报1个项目、拥有“双一流”学科的高校不超过2个项目、“双一流”大学不超过3个项目

(六)申报单位应具备良好诚信记录,不接受近三年受到税务、海关等部门行政处罚及纳入失信惩戒名单的单位申报。

三、组织推荐

请校内二级学院在梳理已有科研基地的基础上合理规划布局,充分整合资源,根据《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中的建设定位、目标、任务等研究确定推荐申报项目。原则上,每个二级学院推荐申报项目数不超过1项。

请各学院务必明确推荐申报平台符合申报条件,并于2020313前将附件1中的《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签字盖章的《科研基地申报审批单》(附件3)报科研院基地建设与管理科(行政楼330),科研院审核申报条件后,将会同学院及申报团队完成后续申报工作。

  联系人:罗毅 028-85401192 张中民 028-85468389 13458673118

  电子邮件:jhkscu@163.com


附件清单(下载附后):

1、《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2、《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

3、《科研基地申报审批单》


                                                               科研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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