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已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通知链接)。现将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
围绕数学、物理学、化学、基础医学等4个基础学科方向和以太赫兹通信为主的下一代通信技术、光电技术、量子互联网、类脑智能等引领性前沿技术方向,聚焦探索未知的科学问题,围绕战略需求,突出原始创新,重点支持具有重大前瞻性、创新性的基础研究项目。
1.申报要求:申报项目应是基础研究项目,不支持技术研发、示范推广类项目。
2.支持方式: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每项支持不超过40万元。
3.限额申报:根据科技厅通知要求,我校可申报不超过15项(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华西第二医院和华西口腔医院可作为独立申报单位、根据科技厅通知要求自行组织申报)。
※数学学院、物理学院、化学学院、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电子信息学院、计算机学院等相关学院,可推荐不超过2项;其他学院可推荐不超过1项。
请各单位根据要求组织申报,科研秘书汇总推荐项目材料(汇总表1份+申报书3份),于8月22日11时前统一报送科研院基金科,电子版项目申报汇总表发送至邮箱799975972@qq.com。
若各单位推荐申报项目总数超过学校可推荐数,则由科研院组织专家择优遴选推荐。获推荐的项目可在学校要求的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对申报书进行完善修改。逾期视为放弃申报,不予受理。
(二)科技创新基地建设
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围绕西部(成都)科学城,重点支持国家实验室、天府实验室、国家“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国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创新平台,支持省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建设高新区公共服务平台。
1.申报要求:(1)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基地提升科研条件能力。(2)由科技创新基地的依托单位进行申报,同一基地只能申报1项。
2.支持方式: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国家实验室、天府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每项支持不超过500万元,其余基地每项支持不超过300万元。
(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详见通知。
二、资金和项目管理要求
(一)引导资金原则上执行期为一年,当年度未支出的引导资金按财政部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引导资金支持方式和开支范围、预算编制和资金下达、预算执行及调整、绩效评价与监督,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204号)《四川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川财教〔2020〕97号)相关规定执行。除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外,其余直接补助类型的项目经费预算不得编制间接费用。
(二)项目管理参照《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科计〔2018〕4号)规定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是在四川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企业。
(二)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均应具有良好的项目实施条件,能够确保项目实施,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
(三)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前,企业有到期超过1年未完成验收的引导资金项目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能新牵头申报项目。项目单位(含同一法定代表人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申请国家和省级科技项目中无不良记录。
(四)项目负责人承担有在研的引导资金项目,不得新申报项目。申请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或经费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条件。
(五)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同一企业或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组织申报1项。
(六)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川府发〔2015〕27号)精神,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四、申报流程
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引导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各申报书模板可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文档下载”中下载)。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项目负责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注:手机号码也是实名认证的一部分,请使用项目负责人本人手机号码进行注册。
(二)项目负责人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4类《四川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引导项目申报书》,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部分扫描后在线上传。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将上年度财务报表等相关附件作为项目申报附件上传。申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的企业,需上传研发投入统计报表等附件。
(三)申报书审核及修改
1、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所有盖章部分须作为附件扫描上传),申报阶段不提交纸质版申报书。在申报单位审核申报书以前,项目负责人可以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进行内容修改。
2.因系统无短信提醒功能,请项目负责人注意关注系统中申报书状态,申报书如被退回,原因请看“操作记录”(见下图),并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
3.修改后,项目申报书及其附件须在申报截止时间以前完成在线提交。
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获得项目的单位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予以处理,并取消三年申报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和省级科技计划资金的资格。
五、申报时限
(一)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日18时(含退回修改后再次提交)。
(二)校内各单位报送申报项目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11时前。
(三)学校截止时间均提前于科技厅申报系统显示截止时间。因校内遴选、形式初审等需要,请严格按照学校截止时间申报和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为放弃推荐,不予受理。
(四)纸质材料报送至望江校区行政楼339科研院基金科,电子版项目申报汇总表发送到799975972@qq.com。
六、联系方式
(一)科研院联系人:田晟辰,85403107;799975972@qq.com
(二)科技厅联系人:区域处张文,028-86717490
(三)技术支持热线(工作日9:00-17:00)
张波,028-85249950;彭杰,028-68187980
附件:
1.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
2.项目联合申报备案表+协议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