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信箱:kyy@scu.edu.cn     028-85468399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通知公告>>科研项目 - 通知公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正文

内容页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北方干旱半干旱与南方红黄壤等中低产田能力提升科技创新”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部省联动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重大项目管理科 新日期:2021-07-31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北方干旱半干旱与南方红黄壤等中低产田能力提升科技创新”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部省联动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218号)已发布(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10730/4435.html),为更好地组织校内项目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要求

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的资格条件,详见科技部通知及附件申报指南。

请申报团队一定要注意参加单位和参加人员的参与资格和限项要求,避免因形式审查不通过而失去申报资格。可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二、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项目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18238:0092216:00

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原件的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从指南发布日到项目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项目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业务咨询电话:

(1)“北方干旱半干旱与南方红黄壤等中低产田能力提升科技创新”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9199375

(2)“黑土地保护与利用科技创新”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98074

(3)“农业面源、重金属污染防控和绿色投入品研发”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9199368

(4)“重大病虫害防控综合技术研发与示范”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9199380

(5)“畜禽新品种培育与现代牧场科技创新”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98497

(6)“食品制造与农产品物流科技支撑”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10207

(7)“乡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98200

三、申报注意事项

1.关于部省联动。部分专项任务将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区域产业发展重大需求,采取部省联动方式实施,由部门和地方共同凝练需求、联合投入、协同管理,地方出台专门政策承接项目成果,在项目组织实施中一体化推动重大科技成果产出和落地转化。部省联动项目按照如下要求进行申报。

1)申报项目经费预算由中央财政资金和省级财政资金共同组成。省级财政资金与本省份有关单位牵头课题所获中央财政资金配比不低于1:2

2)申报项目中由联动省份有关单位牵头的课题数不少于1个、不多于2个,其中遴选1名课题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1个课题由企业牵头。联动省份有关单位牵头的课题所获中央财政资金不超过项目中央财政资金的50%。申报项目中由企业牵头的课题原则上不少于2个。

3)项目组织申报流程要公开透明、有迹可查,项目牵头单位遴选公平公正,参与单位面向全国遴选。

4)联动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主管部门在资源统筹、政策协调等方面加强支撑配合,采取有效措施推动项目成果在本省份应用示范。

2.关于技术就绪度(TRL)管理。针对技术体系清晰、定量考核指标明确的相关任务方向,“十四五”期间,重点研发计划探索实行技术就绪度管理。相关申报指南中将明确技术就绪度要求,并在后续的评审立项、考核评估中纳入技术就绪度指标,科学设定里程碑考核节点,严格把控项目实施进展和风险,确保成果高质量产出。鼓励其他技术开发类项目积极开展探索。

四、校内组织工作方案

1、请相关学院、科研基地务必高度重视,尽快组织研讨,动员科研团队和学科带头人以及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人员积极准备,加强校内跨学院合作、主动与校外相关高校、研究机构和企业联合,牵头或参与申报重点专项项目。

2、请申报人(项目/子课题负责人)认真阅读通知及指南内容,积极准备项目申报材料,明确拟牵头申报(或参与申报)的指南中的项目(任务),请登录四川大学科研创新服务平台:KYGL.SCU.EDU.CN,点击“项目申报”-“重大申报列表”,选择申报计划编号为2021-021的申报计划,点击“申报计划名称”即可下载科技部通知及专项附件、申报附件(本通知附件申报书模板为系统中下载离线模板,仅供参考,申报以系统在线填报格式为准,请申报人按需下载)。申报人点击“申报”按键,按系统提示要求完成申报备案。

3、请申报人务必电话联系所属专项科研院项目主管,需要科研院项目主管在科技部系统中注册授权后,方能进行项目申报。

4、请申报人于96日(星期一)中午12:00之前在四川大学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完成申报备案,并将生成的“国家级重大项目承诺确认表(2021)”下载打印,校内参加人员(仅限我校老师)签字,所在所有二级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预申报-附件处。

同时,如果是通过“四川省科技厅”推荐的项目,请填写“申报2021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在9月6日前发送给科研院项目主管,科研院将统一报送科技厅,方能推荐申报。

五、科研院各专项项目主管:

“北方干旱半干旱与南方红黄壤等中低产田能力提升科技创新”,“黑土地保护与利用科技创新”,“农业面源、重金属污染防控和绿色投入品研发”,“重大病虫害防控综合技术研发与示范”,“畜禽新品种培育与现代牧场科技创新”,“食品制造与农产品物流科技支撑”,“乡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

张滟:85408389 13880408704 jhkscu@163.com

科研院

202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