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2018年9月10日第1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为加强学科发展战略顶层设计,促进本领域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科学传播和人才培养,地球科学部现公开发布2019年度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具体说明和要求请见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6215.htm
1、基金委非集中项目受理期间发布的申请项目指南,请申请人一定要认真阅读项目指南要求。科研院要求项目申请人在基金委项目提交截止时间前3天进入ISIS系统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如遇周末请在周末前三天。科研院要求提前三天的目的是为了进行项目的形式审查,避免申请项目被初筛。
2、提交后由本单位科研秘书核实纸质版与电子版的一致性、申请人基本信息并进行形式审查。
3、在基金委规定的项目提交截止日期前2天,科研秘书在申报承诺书上签字后和申请书一起交到基金科。
4、科研院汇总全校的申报材料后,需进行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审核,并打印申报项目汇总表和公函,然后才能最后点击提交审核过的电子版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