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与财团法人李国鼎科技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李国鼎基金会)就联合资助海峡两岸科学家合作研究达成的协议,双方每年共同资助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研究人员间的合作研究项目。现开始征集2019年度自然科学基金委与李国鼎基金会联合资助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两岸项目”),具体项目说明和申请要求请见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5834.htm
学校申报该类项目的注意事项:
1、基金委非集中项目受理期间发布的申请项目指南,请申请人一定要认真阅读项目指南要求。科研院要求项目申请人在基金委项目提交截止时间前3天进入ISIS系统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如遇周末请在周末前三天。科研院要求提前三天的目的是为了进行项目的形式审查,避免申请项目被初筛。
2、提交后由本单位科研秘书核实纸质版与电子版的一致性、申请人基本信息并进行形式审查。
3、在基金委规定的项目提交截止日期前2天,科研秘书在申报承诺书上签字后和申请书一起交到基金科。
4、科研院汇总全校的申报材料后,需进行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审核,并打印申报项目汇总表和公函,然后才能最后点击提交审核过的电子版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