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信箱:kyy@scu.edu.cn     028-85468399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通知公告>>科研项目 - 通知公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正文

内容页

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瑞典研究理事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来源:基金项目管理科 新日期:2018-04-20 点击量: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瑞典研究理事会(VR)双边合作协议, 2018年双方将共同资助中瑞合作研究项目,以促进两国科学家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一、项目说明

1. 资助领域

•Renewable energy(申请代码1须选择E06或者E07):

High quality basic research for efficient and environmentally adapted renewable production, efficient utilization of electricity or fuel.

•Biotechnology(申请代码1须选择C06):

High quality biotechnological research that aims to develop new technologies or products for research, industry, agriculture and clinic.

2. 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每项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等。

3. 项目执行期 3年(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申请人应按管理办法要求提交项目进展报告,项目执行期结束后应提交结题报告。

4. 资助项目 至多10个。

    二、详细信息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页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73635.htm

    三、学校相关要求

    1、请相关单位及时通知并组织老师申报。

    2、基金委非集中项目受理期间发布的申请项目指南,请申请人一定要认真阅读项目指南要求。科研院要求项目申请人在基金委项目提交截止时间前2天进入ISIS系统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如遇周末请在周末前2天。科研院要求提前目的是为了有时间进行项目的形式审查,避免申请项目被初筛。

    3、提交后由本单位科研秘书核实纸质版与电子版的一致性、申请人基本信息并进行形式审查。

    4、在基金委规定的项目提交截止日期前2天,科研秘书在申报承诺书上签字后和申请书一起交到基金科。

    5、科研院汇总全校的申报材料后,需进行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审核,并打印申报项目汇总表和公函,最后点击提交审核过的电子版申请书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