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欧洲城市化联合研究计划(JPI UE)双边合作协议,以及双方共同组织的专家研讨会所确定的优先合作研究领域,2018年双方将共同资助中欧合作研究项目,促进中欧科学家在相关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参与本次合作的欧洲国家有奥地利、比利时、法国、拉脱维亚、荷兰、挪威、波兰、瑞典和英国,各国资助机构信息详见附件1。
一、 项目说明
1. 资助领域
2018年度合作研究项目的资助领域为“经济转型与气候变化背景下的可持续城市发展”(sustainable urbanization in the context of economic transformation & climate change),包括3个研究方向:
1) Climate change and new urban economies(申请代码1须选择G0411) ;
2) Transformation of energy systems to strengthen urban circular economies(申请代码1须选择G0412);
3) Urban public administration and services innovation(申请代码1须选择G041302).
为支持上述3个方向的研究,同时还鼓励对数据管理的研究:
4) Urban data management(申请代码1须选择G041402).
各研究方向的具体说明详见附件2。中方申请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研究方向进行申报。未按要求选择制定申请代码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2. 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3、详细信息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页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72776.htm
4、学校申请提交该类项目的注意事项:
1)请相关单位及时通知并组织老师申报。
2)基金委非集中项目受理期间发布的申请项目指南,请申请人一定要认真阅读项目指南要求。科研院要求项目申请人在基金委项目提交截止时间前1天进入ISIS系统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如遇周末请在周末前1天。科研院要求提前目的是为了有时间进行项目的形式审查,避免申请项目被初筛。
3)提交后由本单位科研秘书核实纸质版与电子版的一致性、申请人基本信息并进行形式审查。
4)在基金委规定的项目提交截止日期前1天,科研秘书在申报承诺书上签字后和申请书一起交到基金科。
5)科研院汇总全校的申报材料后,需进行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审核,并打印申报项目汇总表和公函,然后才能最后点击提交审核过的电子版申请书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