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信箱:kyy@scu.edu.cn     028-85468399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通知公告>>科研项目 - 通知公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正文

内容页

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泰国国家研究理事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来源:基金项目管理科 新日期:2018-02-14 点击量:

一、项目说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泰国国家研究理事会(NRCT)于1992年10月29日签订了合作谅解备忘录。在联合资助多个合作交流项目和多次成功举办研讨会的基础上,双方自2015年起联合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推动两国科学进步。

二、2018年项目征集说明

(一)资助领域及说明

经双方协商,本次征集的合作领域是可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申请代码为E0607。

中方申请人请根据上述合作领域填写申请代码,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年限

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2018年批准立项的项目执行期为2018年8月1日-2021年7月31日。

二、详细信息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页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72727.htm

三、学校申请提交该类项目的注意事项:

1、请相关单位及时通知并组织老师申报。

2、基金委非集中项目受理期间发布的申请项目指南,请申请人一定要认真阅读项目指南要求。科研院要求项目申请人在基金委项目提交截止时间前1天进入ISIS系统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如遇周末请在周末前1天。科研院要求提前目的是为了有时间进行项目的形式审查,避免申请项目被初筛。

3、提交后由本单位科研秘书核实纸质版与电子版的一致性、申请人基本信息并进行形式审查。

4、在基金委规定的项目提交截止日期前1天,科研秘书在申报承诺书上签字后和申请书一起交到基金科。

5、科研院汇总全校的申报材料后,需进行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审核,并打印申报项目汇总表和公函,然后才能最后点击提交审核过的电子版申请书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