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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泰国研究基金会“天然产物与药物发现”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来源:科研院基金科 新日期:2017-02-15 点击量:

一、项目说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泰国研究基金会(TRF)于2008年5月签订了合作谅解备忘录。在联合资助多个合作交流项目和多次成功举办研讨会的基础上,双方自2015年起联合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推动两国科学进步。 

二、2017年项目征集说明

(一)资助领域及说明

经协商,本次征集的合作领域是“天然产物与药物发现”(Natural Products for Drug Discovery),申请代码为B0204或B08。中方申请人请从以上申请代码中选择一个进行填写,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年限

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2017年批准立项的项目执行期为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三)资助经费及说明

2017年资助数量为3项左右,NSFC对每个项目提供200万元人民币直接费用的经费资助(请注意: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合作交流经费等。TRF向泰国科学家提供相应的资助经费。

三、详细信息见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7/info53798.htm

四、学校申请提交该类项目的注意事项:

1、请相关单位及时通知并组织老师申报。

2、基金委非集中项目受理期间发布的申请项目指南,请申请人一定要认真阅读项目指南要求。科研院要求项目申请人在基金委项目提交截止时间前3天进入ISIS系统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如遇周末请在周末前三天,如遇学校放假,请注意校办只有周二和周四可以盖章。科研院要求提前三天的目的是为了有时间进行项目的形式审查,避免申请项目被初筛。

3、提交后由本单位科研秘书核实纸质版与电子版的一致性、申请人基本信息并进行形式审查。

4、在基金委规定的项目提交截止日期前2天,科研秘书在申报承诺书上签字后和申请书一起交到基金科。

5、科研院汇总全校的申报材料后,需进行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审核,并打印申报项目汇总表和公函,然后才能最后点击提交审核过的电子版申请书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