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三五”发展规划》优先发展领域和委党组战略部署,在深入研讨和广泛征求科学家意见的基础上,发布了“十三五”第二批39个重大项目指南《国科金发计〔2017〕80号》。
请校内各单位按项目指南中所述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组织老师积极申报,具体的申请条件、要求、限项规定、申请注意事项等详见基金委主页中的“通知通告”(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69753.htm),请各位申请者仔细阅读,以免出错被初筛。
学校申报该类项目的注意事项:
1、请相关单位及时通知并组织老师申报。
2、基金委非集中项目受理期间发布的申请项目指南,请申请人一定要认真阅读项目指南要求。科研院要求项目申请人在基金委项目提交截止时间前3天进入ISIS系统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如遇周末请在周末前三天,如遇学校放假,请注意校办只有周二和周四可以盖章,请提前盖章。科研院要求提前三天的目的是为了有时间进行项目的形式审查,避免申请项目被初筛。
3、提交后由本单位科研秘书核实纸质版与电子版的一致性、申请人基本信息并进行形式审查。
4、在基金委规定的项目提交截止日期前2天,科研秘书在申报承诺书上签字后和申请书一起交到基金科。
5、科研院汇总全校的申报材料后,需进行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审核,并打印申报项目汇总表和公函,然后才能最后点击提交审核过的电子版申请书。
科研院基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