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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航天先进制造技术研究联合基金2017年度项目指南

来源:基金项目管理科 新日期:2017-09-04 点击量:

  一、设立宗旨

航天先进制造技术研究联合基金(简称“航天先进制造联合基金”)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共同设立,旨在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和协调作用,促进产学研结合,吸引和调动社会科技资源开展以航天先进制造技术发展为背景的相关领域基础研究工作,提高中国航天制造业自主创新能力。

二、实施原则

航天先进制造联合基金作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组成部分,面向全国,公平竞争,鼓励航天系统内外的研究人员开展实质性的合作研究。其项目申请、评审、管理和资金使用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联合基金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共同管理,工程与材料科学部负责受理申请并组织评审。

三、2017年度资助计划、资助领域和研究方向

2017年度航天先进制造联合基金拟通过“重点支持项目”和“培育项目”予以支持。其中“重点支持项目”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18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55万元/项;“培育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55万元/项。

    四、详细信息见基金委网页

spacer.gif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52/info70107.htm 

    五、 学校申请提交该类项目的注意事项

1)请相关单位及时通知并组织老师申报。

2)基金委非集中项目受理期间发布的申请项目指南,请申请人一定要认真阅读项目指南要求。科研院要求项目申请人在基金委项目提交截止时间前1天进入ISIS系统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如遇周末请在周末前2天。科研院要求提前目的是为了有时间进行项目的形式审查,避免申请项目被初筛。

3)提交后由本单位科研秘书核实纸质版与电子版的一致性、申请人基本信息并进行形式审查。

4)在基金委规定的项目提交截止日期前2天,科研秘书在申报承诺书上签字后和申请书一起交到基金科。

5)科研院汇总全校的申报材料后,需进行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审核,并打印申报项目汇总表和公函,然后才能最后点击提交审核过的电子版申请书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