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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的通知

来源:基地建设与管理科 新日期:2024-01-16 点击量:

校内相关学院:

教育部教育监督局现组织推荐申报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为了做好校内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校内二级学院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的通知》(附件1)及《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管理办法》(国市监质发〔2023〕92号)中的申报方向、申报条件等要求组织院内有申报意向的科研团队填写《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申报材料》并于2024年1月19日12:00前将签字盖章的《科研基地申报审批单》(附件3)以及《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4份报科研院基地建设与管理科(行政楼330)。

联系人:张中民028-85401192

电子邮件:scukyyjdk@163.com

附件:

1、教育部关于申报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的通知

2、《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管理办法》

3、科研基地申报审批单

科研院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