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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信息消费工程空间技术应用专项的通知”

来源:基地项目管理科 新日期:2015-11-18 点击量:

校内各相关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始组织申报“信息消费工程空间技术应用专项”,请各相关单位及专家按“指南”要求和“实施方案编制要点”积极组织编写项目实施方案,并于2015年12月28日前报送到科研院330办公室审查盖章。


联系人:瞿建英  85401192

邮  箱:jhkscu@163.com


附件:1. 空间技术应用专项重点领域指南

2. 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要点


科研院

2015年11月17日


(原通知链接地址:http://www.dost.moe.edu.cn/dostmoe/tzgg/zxtz/20151106150250)


教技司〔2015〕326号

关于组织申报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信息消费工程空间技术应用专项的通知


有关高校:

为推进卫星遥感技术、卫星通信技术、卫星导航技术的综合应用以及空间技术与其他信息技术的融合应用,发挥我国民用空间基础设施辐射带动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请国务院各部门组织申报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信息消费工程空间技术应用专项。

请有关高校按照以下要求开展组织申报工作:

1.组织实施。结合学校优势和特色,组织相关人员根据《空间技术应用专项重点领域指南》(见附件1)和《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要点》(见附件2),研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编制要注重产学研用相结合,面向市场、突出应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项目申报。请有关高校对实施方案的符合性、真实性予以审查,加盖公章后将项目实施一式八份及电子版于2015年12月31日前报送至教育部科技司,由我司统一提交国家发展改革委。

3.其他要求。所申报项目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已实现重大突破,鼓励政府采购服务项目,重点支持自主卫星应用。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1-3年。

附件:1. 空间技术应用专项重点领域指南

     2. 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要点

2015110606.pdf

     2015110607.pdf

联系人及电话:刘法磊 010-66096733

邮箱:liufalei@moe.edu.cn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科技司

教育部科技司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