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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基地建设与管理科 新日期:2024-10-17 点击量:

校内相关学院: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发改创新〔2024〕504号)(附件1)已发布,为做好校内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申报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领域应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中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先进环保、数字文化创意、相关服务业等领域,以及省委、省政府重点支持发展的六大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优先支持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核医疗等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重点产业领域。

二、申报条件

具有较强创新实力的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等创新主休牵头申报组建工程研究中心,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延伸创新链条申报组建工程研究中心,应分别具备《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川发改创新规〔2024〕495号)(附件2)明确的条件。

特别注意,工程研究中心共建合作协议相关要求:

(1)关于合作的主体,高校院所申报必须与2家企业共建合作,企业申报必须与2家高校院所共建合作;

(2)关于合作的领域,共建合作的单位和平台必须是拟申报工程研究研究中心相关的领域,可以是产业目录中的一级二级领域;

(3)关于合作依托的平台,一般要求省部级平台及以上,省内外的都可以,发改、科技、教育、经信、国防、农业等部门批复的也可以;

(4)关于合作协议内容,要求协议内容聚焦到拟申请组建的工程研究的具体合作板块和事项,不是泛泛的框架合作协议。

三、组织推荐

请学院务必按申报条件逐项审核,并梳理拟组织申报工程研究中心与校内已有科研基地的关系,根据《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中的建设定位、目标、任务等研究确定推荐申报项目,组织编制申请报告。每个二级学院推荐申报项目数不超过1项,本年度推荐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的固定人员不能与学院现有国家、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重复。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2024年11月7日(星期四)17:00前将学院领导签字盖章的《科研基地申报审批单》(附件3,附学院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报送到科研院基地建设与管理科(行政楼330),并将《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方案》(附件4)、《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5)的word版和盖章后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scukyyjdk@163.com。

学校联系人:侯倩倩、张中民 028-85401192

科研院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