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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遴选提名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通知

来源:成果管理科 新日期:2018-12-04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经启动,请在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www.nosta.gov.cn/web/index.aspx)查看《关于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了解相关政策及要求。

目前,教育部已下发通知开始遴选拟通过教育部提名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为做好教育部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拟通过教育部提名的项目/人,必须符合《关于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被提名人所在单位必须为高校。

2.已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含)及以上奖励(包括2018年度已推荐的直报项目和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拟授奖项目)。

二、提名工作安排

拟通过教育部提名的项目组,填写《拟通过教育部提名项目情况表》(附件1),并于2018年12月12日前发送至科研院成果管理科邮箱:scuaward@126.com,邮件标题为“教育部提名——第一完成人姓名”,专用项目将附件1纸质版报科研院成果科,不得通过邮件传送,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科研院成果管理科:望江校区行政楼339室

联系人:袁晶、刘福华

联系电话:85407195

邮箱:scuaward@126.com

科研院

2018年12月4日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