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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四川大学-TCL科技创新基金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部 新日期:2023-09-12 点击量: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校积极对接服务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企业战略布局及产业升级需求,促进我校与TCL在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人才交流培养等方面合作,由TCL在四川大学教育基金会设立四川大学-TCL科技创新基金。现启动2023年度项目申报,请申请人及申报单位按指南要求(附件1)和注意事项申请。

一、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为拥有博士学位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在职人员,项目团队有良好的前期科研基础和稳定的人员队伍。

2.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分为应用研究和前沿探索两类项目。

3.申请人限项要求:项目负责人本年度限申报1个项目。

4.项目团队成员近3年无违背师德或学术道德的不良记录。

5.项目管理按《四川大学科研类公益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6.创新基金资助的研究成果(在期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著作等),应标注“TCL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和“Projects supported by TC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fund”的中英文字样。

二、指南方向

见附件1

三、申报流程

(一)填写项目申报书。项目负责人填写《四川大学-TCL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经申请单位审核无误后将电子版及纸质版交科研院。

(二)评审遴选。四川大学科研院按照有关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四川大学科研院综合评议及TCL备案后,确定拟立项项目。

(三)公示及立项。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无误后,项目负责人完善《四川大学TCL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立项表》,经四川大学科研院和教育基金会审批后立项。

四、项目报送要求

1、申请受理时间: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10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报送:请各申报人于10月7日前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jingpingli@scu.edu.cn(邮件标题统一标注:项目申报单位+四川大学-TCL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并将申请书(1式4份,双面打印)由主管领导审核并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科研院。

联系人:李老师卢老师

联系电话:028-85406421

联系地址: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行政楼341办公室

Email:jingpingli@sc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