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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冠快速检测试剂研发应急项目”2022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重大项目管理科 新日期:2022-07-20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科技部关于发布新冠快速检测试剂研发应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208号)已发布(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20718/4997.html),为更好地组织校内项目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具体指南内容查看

本次发布的指南内容需要通过个人账号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2022)”菜单栏中查看申报指南材料。

重要提示:

指南文件下载已加实名水印,只供申报人作为申报参考使用,请注意保管,严禁转载发布!

二、项目及申报要求

1.项目旨在面向社会征集灵敏度高、检测时间短、成本低、通量灵活、产业转化成功率高的新冠快速检测产品,建立起完善的新冠试剂质量评价和应用推广标准,进一步提高我国新冠病毒感染“早发现”和“快速发现”的能力,并为未来疫情防控提供技术储备。

2.项目研究涉及人体研究的,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应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3.项目产生的科学数据应无条件按期递交到科技部指定的平台,对项目各承担单位乃至今后面向所有的科技工作者和公众开放共享。

4.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的资格条件,详见科技部通知。项目负责人无限项要求,只要有能力、有决心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均可参与申报。项目下不设课题。

三、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项目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08:00至2022年8月17日16:00

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原件的电子扫描件上传。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业务咨询电话010-88225123,010-88225165

四、校内组织申报要求

1、请相关学院、科研基地务必高度重视,尽快组织研讨,动员科研团队和学科带头人以及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人员积极准备,加强校内跨学院合作、主动与校外相关高校、研究机构和企业联合,牵头或参与申报重点专项项目。

2、请申报人(项目/项目骨干/其他参加人员)认真阅读通知及指南内容,积极准备项目申报材料,明确拟牵头申报(或参与申报)的指南中的项目(任务),请登录四川大学科研管理信息系统:https://kygl.scu.edu.cn/userAction!to_login.action,进入高校科研办事大厅,点击“重大项目申报备案”-“点击进入办理界面”,选择申报计划编号为2022-16的申报计划,点击“申报计划名称”即可下载科技部通知、申报附件(包含:联合申报协议,单位信息等,其中申报书模板为系统中下载离线模板,仅供参考,申报以系统在线填报格式为准,请申报人按需下载)。申报人点击“申报”按键,按系统提示要求完成备案填报,按照填报系统提示在“流程跟踪处”打印“国家级重大项目承诺确认表(2022)”,校内参加人员(仅限我校老师)签字,涉及的二级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再扫描上传至“补充申报材料文档”处,再提交,备案完成。

3、请申报人于8月5日(星期五)中午12:00之前在四川大学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申报备案,科研院审核通过后,方能给予联合申报协议的签字盖章。

六、科研院各专项项目主管:

瞿建英:85401192,13402850295 jhkscu@163.com

七、没有科技部系统个人账号的老师,请先通过以下小程序注册账号,经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再登录系统查看相关信息和申报项目。

科研院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