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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2019年度定向项目的通知

来源:重大项目管理科 新日期:2019-08-06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2019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254号)已发布(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8/t20190801_148108.htm),为更好地组织校内项目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本批次共发布1个重点专项定向申报指南:智能机器人。由于上述专项本次指南明确规定贵州省科技厅行政区划内的单位作为项目牵头单位,我校只能作为联合单位参与申报,请校内科研人员积极参与承担课题或子课题任务。

二、申报资格要求

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的资格条件,详见科技部通知及各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附件2)。

三、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从指南发布日到项目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项目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项目申报书具体格式(附件3)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9年8月14日8:00至2019年9月20日16:00。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四、校内组织工作方案

1、请相关学院、科研基地务必高度重视,尽快组织研讨,动员科研团队和学科带头人以及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人员积极准备,加强校内跨学院合作、主动与校外相关高校、研究机构和企业联合,牵头或参与申报重点专项项目。

2、为有效组织和争取推荐机会,科研院首先集中申报意向。请申报人认真阅读通知及指南内容,积极准备项目申报材料,明确拟参与申报的指南中的项目(任务),填写《四川大学纵向重大重点专项申报备案表》(附件1),于8月23日(星期五)中午12:00之前,发送至科研院邮箱:jhkscu@163.com并务必电话联系所属专项科研院项目主管。

3、科研院根据汇总信息,与拟申报项目的团队负责人联系沟通,开展推荐协调工作,同时推动我校科研人员参与到其他优势单位的项目申报中,逐步形成有效的申报方案。

六、科研院各专项项目主管:

智能机器人

穆 飞:85468389 13308066213 jhkscu@163.com

附件:

1、四川大学纵向重大重点专项申报备案表

2、科技部通知及附件

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2018) (http://service.most.gov.cn/2015wjfg_all/20180207/2026.html)

本通知附件为系统中下载离线模板,仅供参考。申报以系统在线填报格式为准。

科研院

2019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