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信箱:kyy@scu.edu.cn 028-85468399
校内各单位:
由于疫情影响,科技厅提交指南建议至基金委的时间提前了。因此,科技厅紧急发布了补充通知,对学校提交截止时间做出了新规定,整体时间提前了10多天。鉴于此种情况,现在将二级单位递交至科研院的截止时间修改为至4月26日8:30之前,请各单位配合执行,逾期按自行放弃申报处理。同时,请关注科技厅补充通知中的其他要求,特别是注意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及科技发展紧迫需求。
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1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征集的补充通知
科研院
202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