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信箱:kyy@scu.edu.cn     028-85468399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通知公告>>科研项目 - 通知公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正文

内容页

关于征集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四川)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

来源: 新日期:2020-03-11 点击量: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的组织申报工作,四川省科学技术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征集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四川)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附件1),现将征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合基金项目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持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项目直接费用的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资助期限4年,申报指南按照重点项目层次进行建议。

二、本次指南的征集凝练应紧密围绕生物、农业、环境与生态、能源、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现代交通与航空航天、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等领域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重点要聚焦四川问题、四川优势四川特色

三、推荐指标及要求

(一)本次指南的征集采取限项推荐的方式进行,我校总共推荐不超过26项。因此,校内各二级单位和国家级科研机构可遴选推荐指南建议,每个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项。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择优遴选,公示后统一报省科技厅。

(二)请各单位遵循“谁推荐、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结合自身优势科研领域,认真组织论证并填写《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四川)指南建议表》(附件2)切实提高指南建议质量。

(三)根据省科技厅要求,每个指南建议应设置指导专家,指导专家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具有牵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或更高级别项目经历;指南建议人一般应具有牵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国家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经历。

四、报送要求

各单位报送材料时,请提供《指南建议表》一式三份(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的指南建议汇总清单一份(附件3)。指南建议由二级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院,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指南建议。请于202042717:00前将纸质版指南建议报送至科研院,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uweihua@scu.edu.cn),二者缺一不可,若缺其一,则视为无效申请。

联系人:朱卫华,028-85403103 13880631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