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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科学部关于推荐“科学研究中心”试行资助的申请通告

来源:基金项目管理科 新日期:2016-03-10 点击量:

  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科技强国,进一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对科学基金的工作定位以及“聚焦前沿、突出交叉”的要求,拟从2016年开始试点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科学研究中心)。为了推动我国化学科学基础研究持续稳定地发展,不断提升原始创新研究水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为了做好相关工作特发此通告。

一、定位与实施原则

(一)定位

科学研究中心旨在集中和整合国内优势科研资源,瞄准国际科学前沿,超前部署,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制的优势和特色,依靠高水平学术带头人,吸引和凝聚国内外优秀人才,着力推动学科深度交叉融合,相对长期稳定地支持优秀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和探索,致力科学突破,产出一批国际领先水平的原创成果,抢占国际科学发展的制高点,形成若干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学术高地。

(二)实施原则

科学研究中心的实施遵循“原创导向、交叉融合、开放合作、稳定支持、动态调整”的总体思路。

1.原创导向原则。强调原创价值导向,鼓励十年磨一剑的潜心研究,孕育多元化的创新思想,营造竞争合作、攻坚克难、宽容失败、包容多元的原创氛围。

2.交叉融合原则。打破学科壁垒,强化学科深度交叉融合,聚集多学科优势团队,开展深入系统的跨学科、跨领域的交叉融合研究。

3.开放合作原则。拓展国际视野,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吸引国内外高水平科学家,特别是优秀青年学者到科学研究中心工作,冲击国际科学前沿。

4.稳定支持原则。科学研究中心设定资助期限最长为10年,给予相对稳定和较高强度资助。

5. 动态调整原则。控制总体规模,实行延续支持与退出相结合的机制。在实施5年后进行评估,根据实施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延续支持

   详细信息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7/info51818.htm